10月10日,江西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改革动员大会在南昌召开,标致着江西国有资产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按“三个不变”和“三个转变”,江西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中,把分散沉淀的国有资产转化成高效流动的国有资本,逐步建立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进一步激活促进发展的外源动力和内在活力,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和调控经济的实力,带动社会资本对政府急需发展的产业和重大基础性项目加大投入,实现国有资本裂变扩张、最大程度地增值保值。
利益落实“三个不变”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沿袭“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分散占有和使用”的传统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国有资产使用价值没有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不高。为建立有效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杠杆作用,江西按照“经营收益维持原单位既得利益不变,经营人员维持原单位管理体制不变,职工工资、福利维持原单位待遇不变”三个不变原则,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实行集中划转,统一管理。
纳入本次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范围的是省政府所属行政机关、社团组织及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省政府所属行政机关、社团组织下属的经营性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如酒店、招待所、宾馆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性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如店面、商铺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且暂未使用的闲置资产(如闲置土地、烂尾楼等);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
资产实现“三个转变”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由省政府授权集中运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效运作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实现“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转化为资金、存量转化为增量”三个转变,使国有资本最大程度地增值保值。
江西省组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由省政府授权行使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主要负责资产收益和支出的核定、国有资本运营。该中心运用市场手段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和经营:对闲置土地、“烂尾楼”、划转的部分国有股权等资产以直接拍卖的方式变现;对商铺、店面等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价招租,需拍卖进行拍卖;对酒店、招待所、宾馆等资产委托原单位经营管理。
投入瞄准“四个方向” 充分发挥经营性资产产权的使用效益,搭建投融资担保平台,通过对“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担保性”四个方向投入,支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骨干企业、上市公司裂变式发展。
由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利用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折股,组建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团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进行投融资。依托经营性国有资产集团公司,吸收工业园区、省属工业集团公司等社会资本,以及部分市、县、区政府的投资,成立一家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江西省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省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中的产业化项目、成长型中小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进行担保,并对发展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酌情进行担保,解决企业融资瓶颈。
通过国有资产投入使企业形成骨干、产品形成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品牌价值得到提升后,遵循“有进有退”的原则,择时出售或转让所投资的股权,退出原有投资领域,做到让利于社会、让利于企业、让利于投资者,继而将资本运作拓展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推动、引导新的投资点,在更高水平上支撑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项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