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今日头条

我省下达2007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及计划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部分省200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财农[2007]244号)和省财政2007年预算安排,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林业厅下达全省2007年度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0600万元,各地纳入中央和省财政补偿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计5100万亩。
    我省2007年中央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为6.5元/亩,其中管护支出6元/亩(中央管护支出补偿标准为4.75元/亩,缺口部分由省财政补齐),项目支出0.5元/亩。此次下达的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为管护支出部分,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的补偿费和管理费。同时,要求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最近下发的《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下达和拨付补偿资金,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