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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订并实施《2008年全省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水平,经省政府批准,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2008年全省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据悉,今年省财政增加安排2500万元,按个人月均生活费不低于320元的水平,采取“补差”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给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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