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8〕3号)文件精神,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申报2007年度工业崛起奖的参评对象进行了认真评审。目前,评审结果已获省政府批准。
评审结果:86个单位获得“年度贡献奖”,21个单位获得“园区发展专项奖”,32个单位获得“优强企业专项奖”,82个单位获得“三年翻番奖”,26个单位获得“‘十百千亿工程’专项奖”。以上获奖单位奖金总额为8864万元,剔除实行年薪制的单位不发奖金外,财政部门应发奖金7083万元,其中省财政承担4219万元,市县财政承担28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