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首次选聘的690名大学生“村官”来到各个乡村,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把新思想、新观念、新思维、新知识带进了农村,让不少乡村焕然一新。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共安排13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83万元,及早落实大学生村官的待遇,确保他们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名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间,按照略高于全省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津贴平均水平确定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其所在乡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村任职期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工作、生活补贴(含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
省财政厅要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各地要及时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置费。保证按月足额发放,不得延误拖欠,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