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对各省的前一阶段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并通过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控制数的通知》(财办农[2008]56号)下达了我省第二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控制数5000万元。经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共同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第二批50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原则上在原有产业和原有项目县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油茶产业安排2800万元,在丰城市、渝水区、上饶县、袁州区、永丰县、石城县、武宁县、进贤县等8个县实施;
二、水稻产业安排900万元,在临川区、安福县实施;
三、脐橙产业安排900万元,在赣县、于都县实施;
四、水产产业安排400万元,在都昌县、永修县实施。
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08]33号)的有关精神和“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制定了《江西省第二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