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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府出资13.9亿再添5.9万套廉租房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让困难群众居有其屋,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已预拨1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9亿元,计划筹建5.9万套廉租房,新建廉租房项目建设工作将于2010年3月前完成验收工作。
    今年新增的5.9万套廉租住房,50077套为新建,8923套由其他方式筹集。新增廉租房建设形式包括集中新建、普通商品房配建、经适房配建、棚户区改造配建和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等。新建廉租房以多层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并尽可能利用现有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住户工作生活。新建廉租房项目建设工作将于8月底前完成基础工程,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0年3月底前水、电、气、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完工,并组织验收。
    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将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廉租住房资金支付。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将不得高于普通商品房同等级标准的70%。其中的营业性用房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租金收入可用于补充小区业务管理经费的不足,剩余部分全部纳入城市廉租住房资金专户。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的一大重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将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建设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各地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收。征地管理费缓交一年。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建设费,按低限减半征收,并对应征收的50%取费缓交一年。
    据统计,2008年,我省实现了县城人均住房6平方米以下和设区市中心城区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对象达4.9万户,比2007年增长48%;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33万平方米,2.66万户家庭受益,增长幅度为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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