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审验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5月4日开始,在京西宾馆联合对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2008度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度稽查。
年度审验范围包括在省发改委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或在省财政厅办理了《票据购领证》的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年度审验内容主要是2008年度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及收支管理情况、收费许可证办理情况、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等。
年度稽查工作于2009年7月3日基本结束。据统计,共有866个单位接受了年度稽查,查出42个单位存在违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经营性收费使用财政票据、收费收入未按规定缴入财政、《收费许可证》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票据使用不规范等。按照年审要求,违规单位进行了相应整改。通过开展年度稽查,了解和掌握了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现状,进一步规范了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落实了有关收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