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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民合作社今年“吃”上财政补贴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江西省把培育农民合作社组织,作为促进农业稳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新增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初级产品分级包装、储存运输和市场营销进行补助。
    据了解,申请财政资金扶持的合作社需具备相关基本条件: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一年以上,合作社法人执照等证件齐全,同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银行帐号,且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社员总数在60人以上。在同等条件下,水稻、水产、柑橘、油茶类合作社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如农机等)的合作社将优先享受该专项资金的扶持。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扶持办法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扶持”的原则,对专业合作社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得分高低设A、B类,不同类别,则给予不同额度和不同年限的财政资金扶持。A类合作社将获20-30万资金扶持,B类则将获10-15万元。对A类合作社,经绩效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将可继续申请下一年度的资金扶持,支持年限上不超过3年。对于资金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用于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标准认定以及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购置交通工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
    据统计,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载体,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截至上半年,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至6356家,其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96家,出资总额达9.3亿元,合作社平均拥有成员11人,合作社户均出资额、合作社成员数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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