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今日头条

江西:3790万元“年终奖”种粮大户笑开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09年,我省战胜历史罕见的夏秋连旱灾害,粮食总产突破400亿斤,实现连续6年增产。岁末年终,种粮大户们收获的不仅粮食,更让他们欣喜的是财政将为他们发“年终奖”。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继2008年建立对种粮大户直接补贴政策以来,2009年我省财政继续安排并拨付种粮大户补贴资金3790万元,将有近7000户种粮大户将分享这笔补贴资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种粮大户直接补贴,是为了全面促进土地适度流转,鼓励农民规模化种植水稻,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实现粮食增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据介绍,种粮大户补贴按今年早、中晚稻实际种植面积补,但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个人或法人承包耕地和租种耕地合计在100亩以上(含100亩),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水稻生产达到一定规模,至少一季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含100亩)。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以种粮大户名义计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每亩16元。
    “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种粮大户的存折中。”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补贴资金严禁集体代领,严禁用于抵扣各种税款、水费和其他集资款。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种粮大户补贴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或截留、挪用和克扣补贴资金的,将直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骗取补贴资金的种粮大户,除追回补贴款外,还要取消该种粮大户以后两年的补贴资格。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