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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民房灾后重建最高可获2万元补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率先保障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
  分两档补助

  今年入汛以来,江西降雨时间之长、险情发生之多、灾情程度之重实属历史罕见。据省民政厅截至7月20日的数据统计,我省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共有因灾倒塌民房农户14670户,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
  据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灾后重建工作十分繁重,2010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优先保障试点范围内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此次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因灾倒塌民房14670户,共需安排救灾资金24207万元,省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中安排16137万元用于洪涝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其他资金将分别从救灾捐赠、中央灾后重建资金、住房救助等资金安排解决。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重建户分为特困全倒户(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户)和一般全倒户两档。省财政对特困全倒户给予户均2万元的补助,一般全倒户给予户均1.5万元的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1.1万元
  分三档补助

  记者了解到,2010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1万户,除14670户因灾倒塌民房和591户少数民族乡危房外,尚有其他危房改造任务15739户,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7313万元,户均补助1.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5000元。
  改造任务中,新建、重建户数按90%安排,维修加固户数计划按10%安排。新建、重建农户分三档进行补助: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1.5-1.8万元;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每户补助1.3-1.5万元;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1-1.1万元。危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不超过1500元。具体到户标准由各试点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优先解决少数民族乡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据了解,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2010]1号),省财政优先安排少数民族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50万元。用于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乐安县金竹畲族乡、峡江县金坪民族乡的591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确保少数民族乡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优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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