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大对洪涝灾害严重地区的投入力度,加快重点地区中小河流防洪体系建设,近日,江西省下达3.7亿元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其中,中央安排资金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7000万元。
江西省中小河流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大部分中小河堤都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很多中小河流堤岸现已‘千疮百孔’。今年入汛以来,江西省发生了持续时间长、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洪水,许多地区中小河流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截至8月底,全省有31座千亩以上圩堤决口,有4276多处圩堤、5178处护岸等出险,中小河流已成为江河防洪体系中的薄弱环节。
该项目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进行规划,以保护人口密集的县城、乡镇和集中连片农田的河段为治理重点,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以堤防护岸加固和建设、护岸护坡、河道清淤疏浚和排涝工程为主,将有力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
据了解,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加快推进全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江西省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奖补结合、以奖促治”的政策。今年9月份,省财政厅联合省水利厅,对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的28个尚未安排专项资金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立项、公开评选”的方式,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公开评选工作,确定每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名单排序。
据介绍,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重点安排用于灾害较重、治理后社会和经济效益好以及配套资金有保障、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对当地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能够保证足额到位,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优先安排、下达中央及省级资金。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没有切实可靠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排一批,项目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省财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对“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评价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和地区,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安排资金并追缴已安排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