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3季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主要围绕我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全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91.6亿元(不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季度下达资金74.4亿元,拨付进度81.2%,其中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4.1亿元,支持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全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2011年,我省新农合参保人数3238万人,参合率达97.8%,参保人数、参保率为历年之最。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标准也再次提高,从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全省财政年初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29.68亿元(其中:省财政26.43亿元,市县财政3.25亿元),全力保障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转。
(二)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做好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2011年,我省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为此,全省财政年初共安排资金8.97元(其中:省财政7.11亿元,市县财政1.86亿元),资助全省711万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同时,全省财政年初安排15.15亿元(其中:省财政10.23亿元,市县财政4.92亿元),资助170万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
(三)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11年,我省在已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已以省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四)继续提高城镇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同时,以居民医保大学生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五)开展城镇参保人员全员健康体检。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民生工程安排,2011年至2012年10月底前,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结余中安排13亿元,为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近1300万人免费开展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坚持自愿免费原则,由人保、财政、卫生等部门分工协助,地方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已下发各地。
(六)支持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95亿元,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试点,实行了定点医疗机构预先垫付救助对象住院费用、事后结算的医疗救助工作新机制。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软硬件能力得到提升
地方财政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投入,2011年安排16.9亿元,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件能力。
1、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对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基本工资予以补助,实现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财政补助达到100%。
2、省财政安排绩效工资财力性补助经费2.79亿元,为各地乡镇卫生院、公立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基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国有农林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发放绩效工资,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省财政安排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亿元,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在2010年中心卫生院村医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达到1800元的基础上,再对一般卫生院所在的乡镇的村医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600元,使所有村医每人每年补助达到1800元。
(二)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能力。
省财政增加安排1.2亿元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增加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000万元;增加安排3000万元,支持鄱阳湖南岸片区血防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能力。
三、深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惠及全民
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12.1亿元,地方财政安排8.5亿元,为我省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省财政及时下达各项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积极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一是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二是2011年,全省财政筹集安排1552万元,对40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对30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对1.4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全省财政筹集安排11235万元,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三是省财政继续安排6500万元,保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四是 2010年8月起,在全省开展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全省共筹集资金9000万元,共收治白血病患儿317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3308例。
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升公立医院服务水平
2011年,省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支持全省4家医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一是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加强对江西省胸科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芦溪县人民医院等4家试点医院的指导,探索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二是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管理,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推动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绩效考核。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规模,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监管。三是支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配合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支付方式。四是支持开展临床路径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以应用临床诊疗路径为契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实施医师多点执业,鼓励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切实方便居民。探索建立电子病历,与居民健康档案相对接。
五、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零加成销售进展顺利
在全省乡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统筹安排补助资金6亿元,且省与市县财政补助负担比例由6:4调整为8:2。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基层医疗机构收支情况预拨补助资金,次年进行考核结算。由于补偿渠道多样,财政补助到位,我省基本药物零加成销售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医疗机构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人民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