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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293号),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印发了《江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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