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对我国2014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我省提出的“降低磷肥出口关税建议”被采纳,旺季磷肥出口关税执行税率由2013年的80%下调至2014年的15%和附加50元/吨的定额关税。这是我省财政立足实际,深入调研,积极主动对相关关税政策分析评估的工作成果,是支持企业发展将合理化建议转化为国家关税政策的有效体现。
为充分发挥关税政策宏观调控职能,财政部每年都要通过各省财政部门征集行政单位、企业和有关组织调整关税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2013年4月,厅条法税政处印发了《关于征集商品进出口税目及年度暂定关税税率调整建议的通知》(赣财法〔2013〕23号),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经初步审核,我厅最终确定上报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贵溪化肥厂)提出的降低磷酸氢二铵(磷肥)出口关税的相关建议。为使反映的政策建议具有可行性、操作性,条法税政处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联系,广泛与相关企业沟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合理性,专题向财政部关税司上报了《磷酸氢二铵(磷肥)产品竞争力和进出口关税政策分析研究》,从磷肥供需发展、产能过剩、出口价格现状和现行出口政策执行效果等角度,尽最大可能反映企业合理的政策诉求。磷酸氢二铵出口关税大幅下降后,如果国外价格高于国内价格,按往年江西六国化工最高出口数量和2013年平均出口价格测算,最高可节约企业关税成本达千万美元。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对关税政策建议的调查研究、收集上报工作,通过关税调整机制,已先后有多条政策建议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并全国实施,如增列硬质合金的刀及刀片税目;增列镝、铽等中重稀土及其氧化物税目;降低废杂铜进口关税;免征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提高工业硅出口关税等。这些建议的采纳,不仅有利于我省铜、钨和稀土等产业的发展,带动地方经济,还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并限制国家战略物资出口等。
附件:
近年上报财政部关税司获采纳的关税调整建议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