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我省将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学条件是基础,师资配置是关键。但长期以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边远贫困地区条件艰苦,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在这些地方长期从教。为鼓励广大乡村教师在连片特困地区扎根基层、长期从教,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14年1月1日起,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对象调离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后,不再享受生活补助。据统计,全省连片特困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约5.4万人,每年需资金1.3亿元。
除上述政策以外,我省已于2008年就在全省范围内出台了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任教,并逐步提高特殊津贴标准,到2013年,补助标准达到:边远地区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每人每月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