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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次调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政策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3000万元。省财政厅近日已将该项资金拨付到位,主要用于补助7个县(市)果蔬产业贮藏设施建设。这也是我省首次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政策。
  我省对全省蔬菜、水果主产县(市)贮藏设施建设规模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制定了《2015年江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乐平市、永丰县、永新县、高安市、南城县、永修县、瑞金市等7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县(市)为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市)。其中,在乐平、永丰、永新、高安4个县(市)实施蔬菜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在瑞金、南城、永修3个县(市)实施柑橘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
  考虑到乐平市的蔬菜产业基础好、贮藏设施建设规模需求大,又是我省重点打造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因此安排该市600万元补助资金,其余6个县(市)各安排400万元。
  由于收获后如果贮藏不当,将有相当一部分农产品遭受损失。这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建成投用,将改善该批7个县(市)农产品的贮藏条件,延长贮藏时间,提高贮藏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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