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直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圆满收关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办字〔2017〕16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2017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赣财办〔2017〕94号)。依据通知要求,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对纳入2017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的88个部门(单位)分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应用管理五方面内容进行了认真考核并圆满完成。总的来说,今年考核工作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是对省直各部门一年来在预算绩效管理上辛勤付出的一个总体评价,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责任重大。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提出在考核时要充分体现严肃性,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是各部门落实有力。省直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比原定时间整整提前一个月将相关材料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局全体上下同心协力、不畏严寒、加班加点,认真审核考核材料,按规定程序提前将考核结果报省绩效办。
三是考核成绩有进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来,绩效管理意识已在省直部门入脑入心,预算绩效管理已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已日渐成熟。据统计,省直所有部门平均得分为92.6分,较去年上升0.4分,其中:基础工作平均得分为18.8分,较上年上升0.1分;绩效目标平均得分为22.9分,较上年下降0.1分;绩效监控平均得分为8.9分,较上年上升0.1分;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29.1分,较上年上升0.1分;结果应用平均得分为12.9分,较上年上升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