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水利厅制定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40号),近日,江西省水利厅、财政厅报经省政府同意联合制定了《江西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对水利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作用,确保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防洪、供水、生态、粮食四个安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划分省与市县水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促进省与市县间水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一、规范、透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