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积极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妥善解决我省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问题,省财政厅积极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西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补缴年限、补缴责任主体、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办理流程等内容。同时,在各地报送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及时预拨了2019年相关财政资金,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