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部署开展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3月23日,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便﹝2020﹞13号),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要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并部署了2020年主要工作。
一是落实自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加强与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工作沟通,精心组织,齐心协力,确保5月15日前高质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移民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办﹝2018﹞105号)要求,认真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各地要加强对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进行考核,省财政厅将对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并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全省预算绩效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