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退还政策性关闭煤矿采矿权价款省级分成资金4000余万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近日,根据《财政部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关闭退出煤矿退还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6〕99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按程序退还了32家政策性关闭煤矿企业剩余资源储量对应的采矿权价款省级分成资金4000余万元。
该项工作启动至今,省财政厅已累计退还1.14亿元,涉及96家政策性关闭煤矿企业。同时,省财政厅还要求市、县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市、县两级分成价款的退还工作,切实保障了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