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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省直预算单位物业管理费的适用性和规范性,近期,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了《江西省省直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此次《标准》的修订,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近年来省直预算单位物业管理费开支实际和物价上涨水平进行的动态调整,将有效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主要具备四个特征。
一是适用范围更“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的定义,不包含学校、医疗服务、培训疗养、文化体育场馆、科技场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其他要求的单位,增强了预算安排的精准性。
二是开支范围更“广”。在此前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开支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物业综合服务两项内容,提高了预算安排的合理性。
三是经费保障更“实”。结合近年来省直单位物业管理费开支实际,并参照部分单位物业管理费合同情况,对经费需求进行重新测算,将其中按建筑面积核算的4个子项目提高到5.2元/月.㎡,保障了单位物业管理开支的实际需求。
四是分类调档更“细”。为提高各预算单位物业管理费安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按建筑面积核算的四项费用,设置分档、建筑规模两项调整系数,合理调控了各类单位办公用房实际。
目前,该项支出标准已经运用于省直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当中。作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各部门持续推进支出标准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各项财政支出的省级支出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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