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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政“六项机制”促改革落地见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改革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健全厅改革工作落实机制的通知》,通过建立完善会议协商、台账管理、领衔推进、督办落实、总结宣传、考核评价“六项机制”,形成推进改革工作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模式。


一是完善会议协商机制。明确厅党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学习中央、省委深改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全厅改革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部署落实重大改革实施方案和制度意见,推进、协调解决改革有关问题。厅改革办不定期召开改革调度会议,推进重点改革落实。要求各处室(单位)对协商对涉及多部门参与的改革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会商,共同研究改革推进具体举措,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台账管理机制。要求厅改革办及时对接中央和省委改革任务和要求,分类建立厅年度改革工作要点、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文件动态管理、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自主开展改革等台账,列出项目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各处室(单位)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和对口省直单位沟通联络,分类建立处室改革台账,定期调度推进改革落实,按时按质销号和报备。今年,对照省委改革部署,省财政厅已建立2022年改革工作要点台账,对承办改革任务明确进度安排、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等。


三是建立领衔推进机制。建立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改革办总协调、牵头处室(或专班)承办落实的工作机制,抓好省委深改委成员年度领衔重大改革项目落实。2022年,就“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项目,省财政厅成立专班负责推进,及时制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改革举措,加强日常统筹衔接、跟踪督办、落实销号等。完善厅领导领衔调研机制,将重大改革事项纳入厅领导年度领衔课题调研范围。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机制。明确厅改革办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台账的改革事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限时办结,确保落地见效。对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财政领域改革方案,厅改革办及时下发提醒通知,要求各牵头处室(或专班)及时与财政部对口司局沟通衔接,限时提出跟进落实计划。对省委深改委部署的其他改革事项,厅改革办要明确时限要求,强化调度督办。


五是健全总结宣传机制。一方面,加大改革工作推广力度。及时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对于经实践探索、初具成效、可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及时向全省推广应用,确保我厅每年至少打造一个具有原创性、引领性、集成性的财政领域改革品牌。另一方面,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加大力度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改革动态;积极利用厅内信息平台,调研分析重大财税体制改革落地实施情况,挖掘亮点、找准问题、提出建议,为厅党组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同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平台等渠道,解读改革政策,宣传改革成果,营造人人关注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


六是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处室(单位)深化改革工作纳入厅综合考核范围,制定深化改革工作考核评分指标体系,将日常工作落实、信息报送、经验推广等纳入考核指标,以考核评价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厅改革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依据年度改革工作考核、厅改革办日常调度、重大改革事项推进落实等情况,对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改革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慢、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处室(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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