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今日头条

先评审后入库、先评审后预算,江西试行这项重要改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日前,省财政厅制定《江西省省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省级部门(单位)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所称项目预算评审,是指对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预算需求开展的评审活动,为项目的入库、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支撑。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项目库管理互相配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评审职责划定更清晰

省财政厅、省级部门(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预算评审工作。省财政厅职责主要是制定和完善省级项目预算评审制度,指导省级部门(单位)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等。省级部门(单位)职责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项目预算评审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所开展的财政评审工作,按要求对需要核实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等。


评审范围、内容更明确

按照评审类型不同,明确部门评审和财政评审范围。部门评审坚持“先评审后入库”,对拟申报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执行中申请追加预算的项目和已入库需增加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必须经过部门评审。财政评审坚持“先评审后安排预算”。省财政厅在部门开展评审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从待财政审核入库的项目、已入库的项目和预算执行中拟追加预算的项目中选取,并结合评审资源确定评审项目。

项目预算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的审核,以及项目支出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的审核。办法对各项内容作出了具体解释。


评审方式方法更规范

根据不同评审类型,分别明确评审方式。财政评审由省财政厅根据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情况,由组建的内部评审小组、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财政评审工作。部门评审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可以采取由部门所属专业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组等方式开展部门评审。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明确可供选择的评审方法。


评审程序制定更科学

部门评审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并出具评审结论。对拟列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省级部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评审。财政评审由省财政厅根据需要确定评审范围,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年初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由包括省财政厅预算、业务、绩效、监督等相关处室(单位)在内的评审小组负责。对其中涉及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可由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或由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对执行中申请追加的项目,原则上由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组织评审。


评审结果应用更“有效”

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上限。各部门(单位)对相关项目支出的预算安排原则上不得突破评审结果。办法规定,部门应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申报和调剂的重要依据,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如实申报项目和预算。省财政厅设置项目预算评审容忍度,对财政评审的项目,凡部门整体审减率超出容忍度且无特殊原因的,原则上按一定比例压减下一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并扣减三年支出规划数。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