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4亿元,用于全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同时要求各设区市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上一篇:省财政厅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
下一篇:江西省财政厅2022年消防应急